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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方案

发布日期:2011-04-30 点击数:

近为确保我校反腐倡廉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我校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具体分解如下: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各自的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杨怀恩同志对全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负总责,并负责以下第一至五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及时组织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全校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负责单位:纪检委办公室、监察室、办公室。

二、加强党内监督,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负责单位:纪检委办公室、监察室、办公室。

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制度,认真抓好校、处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负责单位:组织部、办公室、纪检委办公室。

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积极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

负责单位:组织部、纪检委办公室。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负责单位:组织部、纪检委办公室、监察室。

原梅生同志负责以下第六至八项工作:

六、进一步完善廉政制度体系。

负责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七、进一步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重点专项资金、科研经费、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

负责单位:审计处、组织部、监察室、财务处。

八、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依法行政,弘扬勤俭节约、深入一线、求真务实等优良作风,坚决克服不负责任、令不行禁不止等不正之风,确保政令畅通。对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要严肃查处。

负责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郭泽光同志负责以下第九至十项工作:

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报刊、宣传栏、网络等媒体,加强反腐倡廉舆论宣传工作。抓好校、处级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

负责单位:宣传部。

十、加强对安全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查处。

负责单位:保卫部、纪检委办公室。

薛文治同志负责以下第十一至十二项工作:

十一、解决好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和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学生综合测评、评优选先、推优入党等事项,学生奖、贷、困的评定和发放,以及毕业生就业政策、人才供需信息、毕业生推荐等事项,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负责单位:学生工作部、团委、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

十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大学生廉洁教育。

负责单位:学生工作部、思政部。

赵润廷同志负责以下第十三至二十项工作:

十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及校党委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负责单位:纪检委办公室、监察室。

十四、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纪检、宣传、组织、人事、基层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长效机制。

负责单位:纪检委办公室、监察室。

十五、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

负责单位:纪检委办公室、组织部。

十六、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努力形成预防腐败的有效机制。

负责单位:纪检委办公室、监察室、有关部门。

十七、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负责单位:纪检委办公室、监察室。

十八、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权力正确行使。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

负责单位:纪检委办公室、监察室。

十九、继续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针对所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及时回复。对群众反映的违法违纪案件,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负责单位:纪检委办公室、监察室。

二十、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肃查处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

负责单位:纪检委办公室、监察室。

赵国浩同志负责以下第二十一至二十二项工作:

二十一、加强本科生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深入推行“阳光招生”。严格执行国家和山西省对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防止发生违规行为。

负责单位:教务处、纪检委办公室、监察室。

二十二、加强对公务出国(境)的管理,严格出国(境)审批程序,严格禁止公款出国(境)变相旅游。

负责单位:国际交流合作处、财务处。

刘中朝同志负责以下第二十三至二十四项工作:

二十三、认真执行国家建设法律、法规及学校关于经济活动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决算审计制度,认真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严格程序,规范操作,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负责单位:基建处、审计处、监察室、财务处。

二十四、加强物资采购、医疗器械及药品采购等经济活动的管理,防止发生违纪行为。

负责单位:后勤保障处、监察室、财务处、审计处。

张兔元同志负责以下第二十五至二十七项工作:

二十五、深入推行校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认真执行公务消费、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反对奢侈浪费。

负责单位:办公室。

二十六、认真执行人事工作政策法规,防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

负责单位:人事处、监察室。

二十七、完善教材图书征订管理办法,严格教材图书采购管理,防止发生商业贿赂行为。

负责单位:教材图书管理中心、监察室。

张如山同志负责以下第二十八项工作:

二十八、加强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深入推行“阳光招生”。严格执行国家和山西省对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防止发生违规行为。

负责单位:研究生学院、MBA教育学院、MPA教育学院、纪检委办公室、监察室。

卢庆山同志负责以下第二十九至三十项工作:

二十九、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行为。

负责单位:财务处、监察室。

三十、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防止发生“小金库”问题。

负责单位:财务处、监察室。

马培生同志负责以下第三十一至三十三项工作:

三十一、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监督,防止经费收支中的违规行为。

负责单位:科技处、科研单位、财务处。

三十二、重视学术道德建设,防止学术不正之风。

负责单位:科技处、学报编辑部。

三十三、加强继续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深入推行“阳光招生”。严格执行国家和山西省对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防止发生违规行为。

负责单位:继续教育学院、纪检委办公室、监察室。

刘明贵同志负责以下第三十四至三十五项工作:

三十四、加强对房产出租、住房出售与调配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房屋修缮等经济活动的管理。

负责单位:资产管理处、监察室。

三十五、严格执行物资采购制度。教学仪器设备、资产配置等物资采购,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程序,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发生违纪违规行为。

负责单位:资产管理处、监察室、财务处、审计处。

以上各项任务的负责单位中,主管单位和部门为牵头部门,其它为协同部门。为了保证以上任务和责任的落实,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落实。教学单位的党、政正职和各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分别担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一岗双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安排、一同落实。

二、协调配合,抓好落实。各牵头部门要负起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承担配合任务的部门要相互支持,协调配合,认真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各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深入开展。要继续坚持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及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二○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