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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1-04-30 点击数:

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与监察室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其它法规,做出维护和贯彻党纪的决定。

2、检查和监督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3、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状况,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制定相应的制度。督促检查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条规、制度在我校的落实、执行情况;督促各职能部门制定有关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并予以实行。

4、认真履行纪委工作的“教育、惩处、保护、监督”四项职能,坚持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

5、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能力。

6、协助校党委组织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参与学校干部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

7、接待来信来访。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和控告。保障党的章程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8、承办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