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省纪委《关于在高等院校开展预防腐败两项试点工作的通知》(晋纪预函【2012】2号)精神和省高校纪工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防止利益冲突,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保持领导干部公共职务廉洁性。
(二)6月份制定《山西财经大学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三)7月份对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全校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个人申报。
(四)8月份结合个人申报情况和组织摸底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五)适时总结完善试点工作。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对开展防止利益冲突工作和《暂行办法》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
成 员:冯瑞明(校办主任) 侯廷华(纪检办主任)杨全平(组织部长) 栗翠萍(监察室主任)
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保持公共职务廉洁性,事关学校转型发展事业大计。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严格要求,保持职务廉洁性;要对照《暂行办法》,认真检查,如实申报,扎实做好防止利益冲突工作;要总结工作经验,及时解决防止利益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