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至6月,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分别由党委书记朱光和党委副书记、院长刘勇带领,分两批组织67名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赴台湾科技大学培训。培训期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增加3天时间,以文化参访名义到日月潭、故宫博物馆、台北101大楼等景点旅游,两次用公款支付旅游费用共计21.6532万元。省纪委对未履行主体责任、违规延长在台湾停留时间的朱光、刘勇,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副院长陈清胜,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监督责任的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徐旭宁,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参与公款旅游人员全部退缴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