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我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1>的通知》(中治金〔2011〕2号)、山西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1>的通知》(晋治金〔2011〕2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2011>等文件的通知》(晋教财函〔2011〕3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及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原则,继续全面深入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着力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我校“小金库”治理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在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彻底清理“小金库”的工作要求,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要重点解决工作不重视、走过场及不平衡的问题,坚决扫除专项治理工作死角,始终抓住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这个根本任务。要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弹,特别是自查自纠“零申报”的单位和部门,要认真组织复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要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长效机制,探索从源头上根治“小金库”的有效途径。
学校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范围内“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监督。
学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李天怀同志兼任。
2011年我校治理“小金库”工作,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2月底结束,分为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5个阶段。
2011年我校“小金库”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学校所有单位和部门。在全面复查中,要再次确认治理对象,以保证复查的全面覆盖,复查面必须达到100%。复查工作要在2009年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和全面自查自纠。在复查过程中,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要对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要认真落实公示制、承诺制(附件4、5)和问责制,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和部门内部进行公示和承诺,并明确责任追究的规定,接受师生监督。对全面复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和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和部门要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单位或部门留成经费登记表》、《以学校资产出租取得收入情况摸底表》(附件1、2、3),并附文字说明。各单位和部门务必于5月25日前将复查报告表、登记表、摸底表和文字说明报送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
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学校将选取部分单位和部门开展工作督导和重点抽查。督导抽查过程中要认真梳理和分析近年来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主要包括: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校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违规收费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学校督导抽查将重点关注: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和部门;有师生举报的单位和部门;将学校资产(房产、机房、会议室、设施设备)出租,未将合同或协议报财务处备案的单位和部门;2009年以来自查自纠“零申报”,且复查措施不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和部门。
督导抽查工作在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由成员单位的领导干部带队,有关专业人员参与共同开展。各单位和部门要认真配合督导抽查工作。
各单位和部门要加强整改落实工作,对全面复查、督导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统一政策、集中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进行整改、处理和责任追究。各单位和部门要在抓好2009年以来“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全面复查和督导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各整改单位和部门要按时形成整改报告,并于2011年8月20日前报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涉及违法违规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要严格执行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政策,真正将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落到实处。
为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各单位和部门要严格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要深入分析“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各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结、评价和验收,不仅要全面汇总成效、梳理经验,而且要查找不足、积极完善。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选取部分单位和部门,对其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验收。
各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及时向广大师生员工传达有关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抓好“小金库”治理工作,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工作规律,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结合实际,协调推进,努力提高治理工作效率。
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的政策规定。复查发现“小金库”问题及时纠正的,原则上视同为自查自纠,适用从轻从宽政策;属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督导抽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从重从严处理,原则上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各单位和部门要结合“小金库”检查,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出台制度、采取措施、推进改革,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各单位和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重点,并按照要求时限及时上报有关材料,确保全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完成,真正实现预期工作目标。
在治理“小金库”过程中,学校将继续落实专项治理举报制度。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山西财经大学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太原市坞城路696号育才楼3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