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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肃“两节”纪律、净化校园风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23 点击数:

各分党委、党群各部门;各学院、部、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科研单位:

元旦、春节临近,正值全省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之际,根据省纪委要求和校党委的安排部署,现就廉洁迎“两节”提出如下要求:

一、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从自身做起,自觉接受监督,做反对“四风”的模范践行者。“两节”期间,坚决拒绝违规违纪收送年货节礼、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提货券和电子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坚决拒绝参与用公款或管理服务对象、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人员安排的旅游度假、健身娱乐、宴请等活动;坚决拒绝出入私人会所;坚决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并严格执行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制度。

二、广大教师要强化为人师表意识,拒绝收受学生和家长赠送的年货节礼、礼品礼金;拒绝参加学生和家长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坚决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不良习气,从严控制宴请人数规模,原则上不得邀请学生和学生家长参加(含已毕业学生)。党员教师要从严要求自己,作好表率。

三、广大教职工要树立文明过节、移风易俗意识。尤其要按照太原市正在开展的“摒弃婚丧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活动的要求,自觉抵制婚丧嫁娶中的不良习气,严禁在学校家属区内举办各种扰民活动。

四、校纪委将加强对落实上述规定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除予以通报批评外,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各分党委和各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不仅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而且要履行好对所辖党员、干部、职工的监管、教育、引导责任,做到事前提醒、事中监督,对顶风违纪的,要及时向校纪委报告。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2月23日

(此文件传达至全体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