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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在党代会期间严明换届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0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群各部门:

山西财经大学两委换届工作即将开始,这是学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主体。各基层党委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统筹,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党委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领导干部因履责不力,导致本单位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一律严肃问责。

二、严明纪律规定。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纪委和中组部提出的“九个严禁、九个一律”,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思想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始终。要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特别要围绕本通知要求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及时将换届纪律规定传达给与换届相关的领导干部和参加民主推荐、选举的有关人员等,要求其认真学习、自觉遵守。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辽宁人大贿选案、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通报精神,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四、及时查处通报。坚持抓早、抓小、抓现行,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始终保持对换届中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及时查处。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曝光,以儆效尤。

各基层党委和党群各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沟通协调,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遵照执行,确保换届纪律入脑入心、换届环境风清气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