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教辅直属单位,科研单位:
2017年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按照省委“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下去,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的要求,现将《中共山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晋纪办【2017】21号)和《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驻教纪函[2017]1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教育,按照文件精神,树立问题导向,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于5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学校纪委办公室。
学校纪委将不打招呼,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抓而不常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