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各单位:
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根据上级纪委要求,现就两节期间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 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各基层党委、各单位要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学习《中共山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和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晋纪办〔2018〕30号)和《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和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驻教纪函〔2018〕62号)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并传达给每一位党员干部。各基层党委、各单位要坚决贯彻执行省委和省纪委部署,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巩固和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要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盯紧盯牢,持之以恒,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严明纪律规矩,加强警示教育
各基层党委、各单位要把严明“两节”有关纪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表现,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增强工作主动性,标本兼治,打好“两节”期间狠刹“四风”的“组合拳”。各基层党委、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山西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借助各类会议,通过宣讲学习,对所属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进行节前教育。
领导干部要坚守“第一责任人”和 “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倡导社会新风尚,管好党员干部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
各基层党委、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负责人为组长监督检查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的规定,结合专项整治师生员工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摆摆表现,找找差距,抓住主要矛盾,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整改。要强化责任担当,既按规定保障职工合理福利待遇,又坚决杜绝违规发放经津补贴或福利等行为,做到疏堵结合、综合施策,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严查快处,加大执纪力度;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震慑氛围;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不严不细不实或查处问责不到位的严肃处理。
校纪委将严格按照上级纪委要求成立监督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个别谈话、随机抽查、接受举报等方法对各基层党委、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四、压实两个责任,及时总结上报
各基层党委、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性,压实两个责任,在中秋节前、中秋节后、国庆节后三个重要时点精心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作用,重在发现问题,切实在检查效果上下功夫。同时,各基层党委、各单位要把节点作为“考点”,用本单位“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的工作成效来衡量和考核两个责任的落实。
各基层党委、各单位要不断巩固检查成果,及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情况(附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监督检查情况台账)于9月19日、25日和10月9日分3次报送校纪检监察办公室,我们将每次情况统计后上报省纪委监委驻省高校工委纪检监察组,对于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一律进行追责问责并适时通报。10月12日前将安排部署情况、警示教育情况、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总结,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送校纪检监察办公室(修德楼1435房间)。10月15日,校纪委将汇总报送情况在校园网上进行通报。(报送要求: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监督检查情况台账和自查报告纸质版要签字盖章,电子版通过网上办公平台报送至程诚处。)
附件:
1.《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和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驻教纪函〔2018〕62号)
2.《中共山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晋纪办〔2018〕30号)
3. 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监督检查情况台账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