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
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各单位部门: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根据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驻教纪函﹝2018﹞104号)精神,校纪委将对各基层党委、各单位部门“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18年12月25日,省纪委印发了《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前对八起“四风”典型问题的通报》(晋纪通﹝2018﹞15号),对八起“四风”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对“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工作提出了要求。校纪委在我校纪检监察网上对“八起‘四风’典型问题的通报”和“牢记‘十个严禁’严防节日腐败”新闻报道进行了转载。各基层党委、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通报精神,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校纪委将把贯彻落实通报精神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对发现违反“十个严禁”的问题要严查快办、追责问责、通报曝光。
按照《中共山西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校纪委委员联系各单位(部门)的实施意见》(晋财大纪﹝2017﹞1号)文件规定,校纪委委员将结合我校2018年党风廉政目标责任年终考核工作,对各基层党委、各单位部门“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各基层党委、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两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重要性,履行好“两个责任”,主动落实通知要求,用良好的作风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各基层党委、各单位部门务于2019年1月21前和2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及发现的问题线索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校纪检监察办公室(修德楼1435房间),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发送至程诚处。
附件: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情况台账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