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
清明将至,按照《中共山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清明期间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和纠治“四风”等工作的通知》(晋纪办〔2020〕13号)要求,各基层党委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和纠治“四风”等工作,为我校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新秩序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把握形势大局,提高政治站位
各基层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校党委当前的工作安排,紧盯疫情防控工作中麻痹懈怠、失管失控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清明期间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吃喝等易发多发“节日病”以及各类隐性变异问题,积极安排部署,进行教育提醒,开展自查自纠和重点监督,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
纪检委员要协助所在基层党委抓好疫情防控监督和纠治“四风”工作,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和群众举报,努力把各类隐患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发挥纪检委员的作用。校纪委委员要通过对所联系单位和部门进行节前提醒、督促,把好第一道关口,从源头上履行好监管责任。校纪检监察机构将通过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关键少数”、重点部门的监督。对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快查快处,对查实的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不断增强监督实效,遏制节日腐败,营造良好氛围,努力保障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3日